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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1-13    浏览人数:366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9年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省信访局部署,从10月到今年年底,集中时间在全省组织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条例》是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和法治化水平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为主线,集中利用《条例》审议通过至施行这段时间,精心组织《条例》宣传,大力宣传《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在全省上下营造依法有序信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新时代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现已将《条例》及解读挂厅门户网站,请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全文.docx

附件2:《安徽省信访条例》的修订及主要内容介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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