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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外地来天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4号)

信息来源: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日期:2020-03-23    浏览人数:596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和外地来天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稳中向好态势,现通告如下:

  一、凡本市居民需从境外返回的,本人或亲属必须提前72小时向所属镇(街)如实报告人员姓名、证件号、健康状况、联系方式、所在国家、返程日期、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

  二、境外返回人员入国境后,要立即联系相关镇(街)、所在单位,由相关镇(街)、单位向市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专组(联系电话:7331398)申请专车,到南京机场等地“点对点”接送,费用自理。

  三、所有境外返回人员一律严格实行定点集中隔离14天和核酸检测措施,市定点集中隔离点设在学苑宾馆,食宿费用个人自理。

  四、所有外地来天长人员要主动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高新区、金牛湖新区)申报登记。对来自武汉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由所属地方、单位负责送至学苑宾馆,严格实行14天定点集中隔离。对来自湖北(武汉除外)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由所属地方、单位做好信息登记、加强日常监管;对低风险地区人员,安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不再实行隔离措施。

  五、所有返回天长人员及其家人不及时向镇街报告、不执行集中隔离规定、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纳入失信记录。举报电话:7331398

  附:各镇街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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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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