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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 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20-04-03    浏览人数:561

  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技部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现就做好我省“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的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定位于支持一批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特别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

  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

  二、 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应是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或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单位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 每个申报企业限报1项,单个项目的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以内,内容不涉密。

  (四) 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省科技计划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共同支持。

  三、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市科技局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区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也可从信息系统下载)。企业在线填报后,应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尽快送交所在市科技局。

  (二)地市遴选推荐。各市科技局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按照分配的限额推荐指标(见附件1),4月25日(系统申报截止日)前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并于4月28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附件3)送(寄)至省科技厅资管处(合肥市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01)。

  (三)省科技厅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对各市推荐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遴选不超过50项推荐至科技部。

  (四)立项支持。科技部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并发布通知后,由省科技厅对拟立项项目进一步论证、完善,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 有关要求

  (一)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选择“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二)省科技厅只受理经市科技局推荐的项目。

  (三)各市科技局要加强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的协同联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科技资源,共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

  (四)各市科技局要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根据专项项目定位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对于经省科技厅、科技部审核、确认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各市科技局要加强绩效管理,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张 蕾 0551-62615369

  杜 珵 0551-64691013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3日

附件1:“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限额推荐指标.doc

附件2:科技助力经济2020—地方推荐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3:“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doc

附件4: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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