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0-06-11 浏览人数:1515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和苏滁高新区经运局: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等六部门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159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和苏滁高新区经运局,认真梳理当前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含基金、专项)未验收的承担单位,及市属及以下科研院所,填报《XX(单位)2020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计划(进展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3)。
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和苏滁高新区经运局按本文附件中省通知网站链接内附件3要求,汇总后于6月12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滁州市科技局规划科汇总。报告材料各单位盖章后扫描PDF文件与附件表一并报送。
联系人:陈珍 联系电话:3043135
附件:省通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