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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安徽省“黄山友谊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人数:1538

  各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安徽省外国专家奖励办法(试行)》(皖政办〔2010〕23号)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十五届安徽省“黄山友谊奖”申报评选工作,评选表彰外国专家不超过2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的外国专家。

  (二)对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倾斜。

  (三)在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建设、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安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在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五)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六)原则上申报的专家来我省工作3次以上,或累计工作时间1年以上。

  (七)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已获中国政府友谊奖、“黄山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黄山友谊奖申请表》(见附件);

  (二)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三)申报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我省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作为申请表的补充材料一同上报。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材料(一)、(二)另需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刻制),表格样式请从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下载。

  三、申报程序

  中央驻皖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科技厅;省属在肥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其他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专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须征询外国专家意愿,对不宜公开表彰和报道的外国专家,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结束后,省科技厅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并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批,评选结果由我厅通知各申报单位。

  各市、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广泛征集,仔细遴选,将各行各业辛勤工作、贡献突出的优秀外国专家推荐出来。

  联系人:省科技厅引智人才处 吴 芳 0551-62657061

  联系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王静远 0551-62630553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技厅305室

  邮 编:230061

  附件:黄山友谊奖申请表.doc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黄山友谊奖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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