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0-11-02 浏览人数:3040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FC7002BEV/HFC7002BEV1高性能纯电动A级轿车”等206项产品为2020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
附件:2020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三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