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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0-11-05    浏览人数:3649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工信厅安全〔2018〕7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1月26日下午16:00-18:00。

  二、考核地点

  合肥源牌国际酒店3楼第3会议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96号(繁华大道与石鼓路交口西北)。

  三、考核方式

  采取闭卷笔试。民爆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试卷采用不同考核内容,试题分别从民爆生产和民爆销售企业试题库(试题库在“安徽省民爆行业企业工作群”中下载)中随机抽取,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等,满分为百分。

  四、考核人员

  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获得《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免考。

  五、考核结果

  考核合格人员将核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制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样例见附件1),同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告考核结果。

  六、有关要求

  1. 各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教育培训。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不缺考不漏考,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 各企业请将《参加考核人员回执》(见附件2)和考核人员电子彩色照片(注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于11月16日下午17:30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民爆物品管理处),联系人:徐晟,电话:0551-62871820,邮箱:xus@ahjxw.gov.cn。

  4. 凭身份证对号入座,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5. 考核中一旦发现人员相互抄袭、交头接耳、传送纸条等违反考核纪律的情形,将根据有关规定,当场取消其考核资格。

  附件:1. 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样例

  2. 参加考核人员回执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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