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2-01 浏览人数:343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工作中的咨询作用,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及项目评审的规范性和客观公正性,根据《滁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及使用办法(暂行)》(滁科〔2018〕93号)(以下简称“办法”),市科技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够参加我市科技项目评审和咨询活动的专家。
二、征集方式
专家申请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入库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专家入库条件
(一)技术专家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或在国家、省主要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副高以上职称)。具有高级职称,在近五年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作为前三名完成人优先入库。
(二)管理专家主要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财务、金融专家主要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注册会计(审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从事财务审计工作三年以上;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长期从事经济研究具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等。
(四)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客观、公正。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自愿遵守“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专家入库流程
(一)登录网址—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登录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家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扫描并上传,对专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市科技局将对入库专家资格进行网上审核,拟入库专家名单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入库。
五、专家权利、义务及日常管理
专家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日常管理要求按照“办法”和《滁州市科技局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试行)》(滁科〔2018〕79号)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专家库管理:滁州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建设科
0550-3820116
技术支持:安徽广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统开发)
0551-65660193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