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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03-24    浏览人数:2882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1年度全省经信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皖商改联办函〔2020〕1号)和《关于制定报送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商改联办函〔2021〕1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工作计划》(见附件1)。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参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见附件2)。

  二、抽查范围和比例

  抽查的范围是全省已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所有对象。除抽查基数过少的外,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高于5%,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三、职责分工

  (一)厅综合法规处负责统筹指导各相关处室局及厅属单位开展抽查工作,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法制督查和调研指导。

  (二)各相关处室局及厅属单位负责监管平台“一单两库”的数据更新,实施随机摇号抽取,对照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级别管辖、属地管辖和职能管辖等情况开展具体抽查工作,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各相关处室局及厅属单位统筹指导本系统开展检查工作,并对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督查。

  四、工作步骤

  抽查工作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11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3月25日至4月15日)。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各相关检查单位根据本系统检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检查“一企一表”(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人员)。

  (二)检查实施阶段(4月15日至10月底)。各相关检查单位根据“一企一表”,成立检查组,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检查组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结果公开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检查单位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登录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一企一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参加检查的执法检查单位对本单位作出的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实地核查记录表、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抽查工作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牵头指导抓好本业务条线相关抽查任务的组织实施。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检查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规范实施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抽查时间进度,提早实施,防止出现下半年集中扎堆开展的现象。对于省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提早谋划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做好建库、摇号、派发等工作,确保检查实施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后续处理到位。

  (三)完善联合抽查工作机制。要在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抽查全流程整合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联合抽查工作,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四)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工作结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针对不同信用类别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在双随机抽查中对守信、警示、失信类企业递加比例进行抽取,确保全年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措施应用率不低于30%。

  (五)加强抽查结果分析评估。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于7月5日和12月5日前填写《抽查任务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报送至厅综合法规处。要强化对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将双随机抽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进一出监管措施。

  各市经信部门要根据本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相关工作的谋划组织推进,并督促指导县级经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认真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于年底前将情况总结报送至省经信厅综合法规处。

  联系人:李晓红;联系方式:电话 0551-62871863,邮箱lixiaoh@ahjxw.gov.cn。

  附件: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

  3. 抽查任务开展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工作计划.docx

附件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

附件3:抽查任务开展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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