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04-14 浏览人数:2428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根据工信部节能司《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推荐意见。加强对本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如实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请各市经信部门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推荐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省经信厅节能处。
联系人及电话:罗国平 0551-6287174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