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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全省监控化学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04-15    浏览人数:2455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现就组织2021年全省监控化学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条件

  申请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为县级以上(含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从事监控化学品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监控化学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采取集中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接受禁化武组织现场视察工作规范(试行)》等监控化学品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三、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28日上午10:00-11:30,地点:合肥市屯溪路3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北二楼省工业调度中心。

  四、有关说明

  1. 本次考试不组织培训,不收取费用,不安排食宿。

  2. 请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监控化学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并于4月22日前将本地专门法律考试人员信息反馈表统一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夏必仙,联系电话:0551-62871853/13685652313,电子邮箱:435033181@qq.com。

  附件: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信息反馈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信息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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