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1-05-27 浏览人数:24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自贸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9〕398号)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2021〕8号),现就在全省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颁发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事宜。
二、改革举措
1.加强事前咨询服务。通过线上和线下公开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流程环节和要素材料;对申报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等提供咨询服务;对有需要的企、事业单位可提供关于实验动物设施图纸、动物房建设布局、生产或实验需求等方面的专家信息。
2.压减申报材料。在实验动物许可申报材料中,明确取消法人证书复印件、工作人员体检证明、特殊工种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法人授权委托书)、实验动物引种证明、从业人员体检证明、饲料质量合格证明、饮用水质量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培训记录证明、垫料质量合格证明等10项材料,改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进行核实。
3.压减申报要件。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申报材料数量精简为6项,即:《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书》、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图、实验动物管理组织机构图、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及SOP目录(含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处理协议、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压缩办理时限。实验动物许可证法定办结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证材料所需时间和组织专家现场考核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
5.简化延续申请程序。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延续的,如申请单位承诺(见附件)原许可范围及条件没有实质性变化,可直接办理;如申请单位许可范围及条件发生变化,或者不愿意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按照初次申请程序进行办理。
6.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要求,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展实验动物许可全程网办。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开展实验动物监管,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全年接受投诉和举报,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处理结果。二是对初次申请的,应对已取消证明材料所涉及事项组织现场评估,进行合规性审查。三是加强对延续申请简化审批的事后监管,如发现不符合承诺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省科技厅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宣传解读、事前咨询、事中事后监管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附件:承诺书.doc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