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人数:537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科资〔2019〕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科资密〔2020〕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厅于2021年9月22日下发《关于做好社发领域2021年底到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按时间节点做好验收工作。
截止12月15日,仍有部分到期项目未提交验收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尽快准备好验收所需材料并于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验收的,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予以撤销,并追回已拨付的省财政资金,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情节严重的,列入科研失信名单。
联系人:省农社中心张婷,联系电话:18955151800;
省科技厅社发处王磊,联系电话:62648501。
附件: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到期项目清单.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