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2-03-02 浏览人数:380
有关市科技局,“一室一中心”依托单位:
根据《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编制2021年度“一室一中心”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已认定的15家省实验室和17家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有关要求
1. 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一室一中心”目标任务书中的年度建设任务和实施计划安排,结合2021年工作推进进展情况,认真组织编制“一室一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预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2. 年度报告是“一室一中心”年度考核主要依据。省科技厅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提交的各“一室一中心”年度报告组织评审,结合现场考察,形成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奖补经费分配依据。
3. 年度工作报告的数据填报应真实、准确,相关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报告若涉及有关保密事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三、材料报送
1.各“一室一中心”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年度工作报告”栏进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0日。
2.年度工作报告经“一室一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纸质版(一式2份)于3月31日前报送或邮寄至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戴莹琦,电话:0551-65370363,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805室,邮编:230071
省科技厅基地处:许石君,电话:0551-62651206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