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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年度省“一室一中心”工作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2-03-02    浏览人数:380

  有关市科技局,“一室一中心”依托单位:

  根据《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编制2021年度“一室一中心”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已认定的15家省实验室和17家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有关要求

  1. 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一室一中心”目标任务书中的年度建设任务和实施计划安排,结合2021年工作推进进展情况,认真组织编制“一室一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预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2. 年度报告是“一室一中心”年度考核主要依据。省科技厅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提交的各“一室一中心”年度报告组织评审,结合现场考察,形成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奖补经费分配依据。

  3. 年度工作报告的数据填报应真实、准确,相关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报告若涉及有关保密事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三、材料报送

  1.各“一室一中心”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年度工作报告”栏进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0日。

  2.年度工作报告经“一室一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纸质版(一式2份)于3月31日前报送或邮寄至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戴莹琦,电话:0551-65370363,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805室,邮编:230071

  省科技厅基地处:许石君,电话:0551-62651206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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