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6-21 浏览人数:543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号)要求,现将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等企业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等36个项目铸造产能置换方案(补手续)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