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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和工业的发展,全球自然资源日益匮乏,森林资源破坏严重,森林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环境与发展的焦点。因此,对一个地区的森林质量做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对加强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制定林业发展规划与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该规范规定了青海东部城市森林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包括数据采集、指标计算、模型集成和评价结果定量化等内容。 相关指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并结合AHP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在权重确定的基础上用加权的灰色关联度模型进行评价,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本规程采用的评价方法科学,评价体系内容全面,评价指标合理,操作性强,对评价青海东部城市森林质量具有很重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