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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2第二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质监函〔2012〕208号)文件开展研究的,旨在将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纳入广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中,完善相关的环评程序、技术方法,提高进行生态影响评价的能力和可操作性,避免对重要生态系统和保护物种的不必要破坏,或者将不可避免的生态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以适应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下保护广西丰富而独特的生物多样性的需要,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收集国内外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政策和技术导则,开展项目准备研讨会及需求评估,开展生物多样性野外调查技术及导则试用,并进行了可行性评估,掌握了目前国内外针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基本现状,针对广西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及其保护的需求,并结合已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从预防的角度出发,制定符合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和需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方法。本标准为推荐性广西地方标准,明确了开展评价的适用情形,规定了评价内容和指标,以及结论和建议。其中,开展评价的适用情形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中的一、二级评价等级项目,以及三级评价等级项目中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建设项目。既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的必要补充,又充分结合广西生物多样性的独特性,同时兼顾可操作性、经济实用性,预防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对重要生物多样性资源造成的破坏。本标准在广西为首次编制适用于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首次针对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系统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技术要求,使我区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管理更富地方特色,并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可应用于: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②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