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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内容 (1)《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政策和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和分析; 通过对职能部门和重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提升计划中的政策和治理措施落实的难点和问题,分析差距,总结经验,提出加快推进落实提升计划的建议。 (2)深圳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数据库更新; 以《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为基础,以污染源变化的情况为依据,通过调研及核查重点源如港口船舶、重点工业企业、家具、印刷、电子制造、涂料生产等排放重点源,获取污染源排放变化信息,对深圳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数据库进行更新,为下一步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3)深圳市大气污染控制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效果评估。 将基准年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以及排放源的更新数据库作为基础输入条件,用空气质量模型模式为工具,通过模拟分析手段,评估《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落实对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并提出下一步大气质量改善科学技术方案。 (二)主要结论 1、深圳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近年来逐年下降,而臭氧污染浓度却有升高趋势,反映我市灰霾控制取得一定成效,而大气氧化性不断增强,大气复合型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总体来看,机动车、船舶、扬尘源和VOC相关源是深圳市大气污染物的重点污染源。 2、截止2015年12月,《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40条主要措施完成的进度比例见相关图例。总体来说,电厂源相关措施均100%完成,其次是扬尘源相关措施,需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总体完成比例相对较低的为非道路移动源和港口船舶源,主要是针对柴油非道路工程机械加装颗粒物捕集器技术成本、安全性等问题尚未解决,远洋船舶使用低硫油和岸电推动缓慢,内河船舶使用LNG技术上难度较大等原因造成;工业源中生物质燃料锅炉监管工作进展缓慢;道路源中清洁能源汽车推广、设置机动车低排区和更换尾气净化装置进展缓慢;VOC源中生产、生活类VOC含量控制,低挥发性涂料和水性清洗剂应用,餐饮油烟控制等进展缓慢。 3、基于2012年大气污染源清单计算方法,更新有关数据来源,得到2015年提升计划实际落实情景下最新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数据库,计算得到深圳市各类污染源共计排放SO2、NOX、CO、PM10、PM2.5、VOC分别为2.1万吨、8.6万吨、14.3万吨、4.6万吨、1.8万吨和7.9万吨,相对于2012年排放情况分别削减21%、28%、39%、23%、34%和48%。与2012年相比,深圳市道路移动源污染比重下降,港口船舶源污染比重增加,非道路移动源对颗粒物贡献比重略有增加,扬尘源依旧是深圳市首要的PM10和PM2.5排放源,天然源植物排放对VOC的贡献比例在逐步加大。 4、截止2015年12月,提升计划相关措施实际落实情况下,各项污染物SO2、NOX、CO、PM10、PM2.5、VOC削减量为0.8万吨、6.6万吨、16.4万吨、2.3万吨、1.4万吨和8.4万吨。对比2015年《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各项措施实际落实和全部落实两种情景下污染物削减量和削减比例,得到各项污染物削减空间的进度情况,其中,完成比例最高为CO,相对于提升计划措施全部落实,已完成92%的削减量,这与提升计划中机动车排放控制相关措施落实较好密切相关;其次是NOx,相对于提升计划全部落实,削减量已完成77%;VOC削减量完成比例为75%,颗粒物削减措施完成比例为65%-67%,SO2实际削减量与提升计划全部落实的削减量差距最大,进度最为迟缓,仅完成了34%的削减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