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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就存在以药入食的药膳养生方式。目前,国家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统称为“药食同源”,这类物质主要指一些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材。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视角看,“药食同源”类中药的监管涉及到餐饮服务监管、保健食品监管、药品监管、中医药监管等诸多方面;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众多,主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等。为了解决药食同源类中药监督管理的矛盾和问题,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制定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2002年,由原卫生部制定和印发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概念分析等方法,深入阐述《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的历史沿革、“药食同源”类中药及相关产品最新检验方法和监管现状,并对药食同源类中药相关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等大健康产业进行了展望,为药食同源类中药研究和政府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对于规范药食同源类中药及其相关产业、产品的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通过大量科学、细致的研究工作,形成了全面、系统、准确的《关于药食同源类中药的研究报告》。该报告紧密结合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修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对“药食同源”类中药及相关产品的最新检验方法进行了系统总结,创新性地对药食同源类中药相关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等监督管理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报告还对药食同源类中药相关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等大健康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提出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对药食同源类中药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强,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将会不断强化,企业自身管理和经营将会不断提档升级,药食同源类中药必将迎来一个繁荣发展的灿烂明天,必将为人类健康带来更多宝贵礼物。本研究对于药食同源类中药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潜在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