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
所在地:
1.课题来源与背景 吉林省公益行业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吉财预[2017]0001号-01 2.技术原理及性能指标 调查数据翔实,主要指标如柞林面积、可利用养蚕面积、现已利用养蚕面积、蚕场现状(单位蚕场内柞树株数、树龄、树种、植被覆盖率、生态状况等) 3.技术的创造与创新性 本研究是近三十年来,第一次系统的将我省宜蚕柞林、养蚕总体状况以及现有蚕场的基本情况进行细致梳理的一次大规模工作。将为指导吉林省蚕业规划、生产布局以及制定完成生产指标的各项技术、经济措施奠定基础,有益于发挥各蚕区的优势,促进蚕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另外,本研究创新性的探寻柞蚕养殖业与柞树蚕场之间的平衡关系,明确论证“养蚕先养树”的理念。 4.技术的成熟程度,适用范围和安全性 对我省发展柞蚕产业的主要地区吉林、辽源、通化、延边等地的蚕业生产及蚕场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完成了全省主要柞蚕产区柞林资源及柞蚕产业状况、调查地区基本地理情况、调查地区已利用柞蚕场情况等数据的统计。分析了柞蚕产业与柞林保护的关系;柞蚕产业对人类生产生活的意义;吉林省柞蚕产业在社会经济生产中地位以及吉林省发展柞蚕产业的有利条件。对服务柞蚕实际生产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5.应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完成了全部任务书制定的调查目标。调查柞林总面积188.7万公顷。调查宜蚕柞林面积111.4万公顷,其中已开发利用的蚕场4.22万公顷。调查蚕场每把蚕约需要5公顷宜蚕柞林,即单位面积放养量为0.19把/公顷,产茧量约为166.82公斤/公顷。明确了蚕场地理环境、土壤、植被、生物等情况。形成调查报告1份,制定标准1项。 (2)柞蚕场生态效益良好。调查地区柞树生长较好的蚕场,其植被状况良好,无砂化与水土流失现象,相反在蚕场周边无柞树生长的空地有砂化现象,个别区域较重。蚕场面积占宜蚕柞林面积比例较小,宜蚕柞林还有较大开发的空间。 (3)蚕场的应用现状较好。大部分蚕农能够科学放养柞蚕,既养蚕又养树,柞树枯死现象几乎没有。但放养柞蚕的柞树及场地,大都靠天然林改造而成。其柞树分布不等,疏密程度不匀,加之人们长时期的养蚕活动和取枝条做能源,因而蚕场的缺墩少株现象较为普遍。全省蚕场资源普查中发现蚕场平均缺墩面积占柞蚕场总面积的 10%,影响了柞蚕场资源的高效利用。有些蚕场特别辽源地区较严重,需要尽快补植。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向永吉县内部分蚕农户无偿发放了大量柞树种(橡子),开始了补植试验。按照柞树的生长速度,预计在3-5年内,可长成适宜使用的3-5年生柞树,进而提升蚕场空间利用率,增加蚕场郁闭度,增加植被,优化生态。 (4)放养柞蚕经济社会效益突出。通过对蚕农的调查进一步证明,放养柞蚕是山区半山区农民的副业,不影响耕种农田。因蚕业生产与大农业生产忙季相错开,互不影响,相互补充,蚕农说“种地带放蚕一年顶两年”。按照目前的蚕业生产状况,放养柞蚕可实现把均年收入约2.49万元,按单位面积测算,蚕场每公顷柞林可创造产值约0.49万元。农民放养柞蚕即能解决剩余劳动力又能明显增加收入,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因此,放养柞蚕是山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不可忽视。 (5)蚕场承包责任制不完善。一是承包期过短,少则1~2年,多则5~8年;二是承包内容不健全,只承包使用权,未明确建设管护责任,只养蚕不建场,致使蚕场缺乏长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