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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成果任务主要来源于国务院安委会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示范及其推广应用项目。 (1)国务院安委会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项目 (1.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在北京等8省份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安委〔2014〕5号) (1.2)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吉发办〔2014〕32号) (2)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工作项目 (2.1)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工作项目:交政研发〔2014〕234号-9# (2.2)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交安监发〔2015〕20号 (2.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交政研发〔2015〕26号 (3)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示范工作项目:交安委办函〔2017〕85号 (4)交通运输部“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推广项目:交安委办函〔2018〕39号 (5)建设工程领域扩展应用项目: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咨询服务 【技术原理】 实现了安全体系从无到有,实行问题和目标导向;构建理论模型、路径和方法体系,完成了调查研究、清单管理、规范管理、监督管理和指数管理五步走模式、尽职免责充要条件定律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等核心成果,在“平安交通”试点、责任体系建设示范和体系全面实践中优化迭代,为尽职履责免责提供支撑。 【性能指标】 2015至2018年,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均分别下降21.43%和38.88%,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均分别下降16.67%和28.95%。研究成果应用避免和减少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了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成果已凸显生命力。【成果的创造性】 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学科,基本建立; 国务院安委会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圆满完成; 交通运输部应用证明: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提出的“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提供了理论基础、可行路径、技术保障和试点支撑。 “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成果,为党和国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做出了重要贡献; 【成果的先进性】 《查新报告》指出:本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未见相同的文献报道,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部分国际先进。【成熟程度】 科技成果成熟度总体8级,尽职免责充要条件定律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五步走模式技术模块达到9级。 【适用范围】 本成果主要应用在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领域以及其他安全生产领域和信息化领域等领域。 【安全性】 科技成果使用中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 试点地区:吉林省要全面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平安交通”安全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吉交安监〔2018〕206号)文件精神,在吉林省全省范围全面推广应用,吉林省不能起了一个早集、赶来一个晚集!吉林省要确保自己始终保持领先优势。 示范地区:进一步优化、完善、提炼示范成果,形成示范效应。 推广应用: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带头,向广西交通运输厅学习,形成1+2+4+n逐步扩展模式;向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学习,由集团示范、重点到全面模式。 应用条件:要将技术研究转化为实际运用,首先需要解决全社会的观念问题,然后解决政策问题和资金渠道问题,最后解决管控手段问题。 推广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在交通运输部的试点探路、示范应用和全面推广应用的推动下,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都逐步、快速推进。 解决问题: 观念问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靠政策规定;越发达,越看实际效果; 政策问题和资金渠道问题,主要在领导决策,交通运输部多任领导反复强调:少修几公里高速公路,就可以很好地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问题,社会效果还好了很多很多; 管控问题,主要可以靠标准及其贯彻执行来解决,建议研究制定国家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或行业标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