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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1.中华传统武术保护的法理研究(研究报告) 传统的武术表演、武术套路、武术著作、成套武术动作编排等相关的武术文化都应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法规应该明确确立更科学的著作权制度、未公开信息保护制度、证明商标保护制度、集体商标保护制度、专利或非专利技术保护制度来对传统武术文化进行法律保护。 2.中华传统武术保护的立法研究(研究报告) 在国内建立的传统武术的法律保护制度中,确认国家、民族是传统武术文化的权利主体,国家、民族有权自主地决定传统武术的利用范围、利用方式及发展道路;赋予传统武术的传播者、组织者及推动者享有相应的保密权、荣誉权等权利,对抢救和保护传统武术文化的行为予以鼓励,充分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规定人们负有不侵占、抢夺传统武术文化的义务,对于阻碍传统武术传播发展、侵占传统武术文化的行为依其情节予以相应的惩罚。此外,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为了让传统武术能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和受到保护,我国还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协商与合作,积极地推动国际立法。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机制的基础上,争取与国际社会一道创设出一套更有效的保护机制。 3.中华传统武术组织机构法律保护方式研究(研究报告) 强调专门机构保护与广大群众自主参与相结合起,通过普及传统武术文化的宣传教育、增强民众权利意识,使广大民众知晓传统武术的精髓,理解保护传统武术的价值与意义,鼓励民众不断组织、参与抢救濒临灭绝的传统武术文化和救济已受到侵害的传统武术,以期全社会行动起来尊重、保护、继承、发展这种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 4.群众自主参与法律保护方式研究(研究报告) 5.中华传统武术的法律救济、保护机制研究(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