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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4〕1号)精神。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探索建立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提高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该系统设计为在新农合管理系统嵌入大病保险内容,主要实现: 1、新农合大病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窗口的即时结报; 2、新农合大病系统与保险公司系统的定时交互; 3、新农合大病系统内参合人员信息、患者就诊信息及结报数据向保险公司系统定时传输,并确保参合人员的唯一性。信息格式及内容要求包括:参合人个人信息、参合人就诊信息、参合人结算信息、(包含基本新农合结算信息及大病保险结算信息)。 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功能: 大病补偿:患者在农合系统补偿时,自动识别是否符合大病保险报账,理算大病赔付金额,进一步减少患者负担; 大病直报接口: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接口在窗口报账实现即时结报; 大病补偿查询:可以根据证号、卡号、身份证等条件检索出大病保险补偿信息进行核对,可查看和打印医疗费用信息等; 大病保险审核:保险公司人员在农合系统审核大病补偿记录情况; 大病补偿汇总:大病保险补偿补偿信息汇总信息; 大病补偿信息交互:通过接口与保险公司系统的定时交互,传输大病补偿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