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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省环保厅组织科研和环境监测力量,在吉林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调查工作,对范围遍布全省的9个地市州,40个县区市选择村庄开展工作,对我省农村的环境质量状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有所了解。2011年,吉林省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截止2012年末(项目立项前)已经开展了70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前期工作。截止2014年吉林省有近1500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连片整治工作,受益人口达到360万人,目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农村垃圾污染收集治理、农村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方面的工作。国内现有的验收考核办法内容涵盖面相对简单,由于开展农村连片整治的各地基本条件不同,部分指标设置存在一定差异,不足指导我省农村连片整治项目的考核工作,必需研究制定出符合我省省情的绩效评估指标验收标准。 主要成果:项目根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选取的指标必须能够针对我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突出问题,反映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问题,确定了绩效评估指标,主要有组织领导、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及项目成效四个方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绩效评估按照目标渐进法确定采用定量指标作为考核指标,以德尔菲法确定每项指标的权重,确定4个方面作为考核,使指标的分值确定在0~100,按不同的层次赋分,能实现对环境绩效科学准确的评估判断。结合农村连片整治项目的特点,验收考核方式的便利性,制定了县(市、区)主要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在县(市、区)验收工作中得以实施,共涉及到吉林省9个地市州一个管委会,43个县市区1540个行政村的验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项目研究的主要成果是制定了吉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经济合理性、适应性等提供了可靠的评估标准。该绩效评估体系可以作为我省开展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及验收的重要依据。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科研部门审核、评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提供必要的参考,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提供理论方法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