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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表明,若沥青路面的使用寿命为12年,在沥青路面使用寿命到8~10年的时候,进行一次再生,将使其使用寿命提高到20年,可见其经济效益是极其明显的。我国高速公路开始修建于1989年,在九十年代以后陆续建成的高速公路已进入大、中修期。按照沥青路面的设计寿命(10~15年),从现在起,每年有12%的沥青路面需要翻修,旧沥青路面废弃量将达到每年220万吨,如能加以利用,每年可节省材料费3.5亿人民币,而这个数字是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的。10年以后,沥青路面的大、中修产生的仅旧沥青混合料就将达到1000万吨,届时再生利用每年可节约材料费15亿元。旧沥青路面的再生利用,不仅能够节约大量的沥青和砂石材料,节省工程投资,而且有利于处置废料、减少堆放场地、避免了旧料对环境的污染,这也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方向和需要,是公路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由之路,因而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具有广阔的应用推广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