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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社会面临最为严峻的挑战之一,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积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深度参与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清单可以识别出温室气体排放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领域排放现状,预测未来减缓潜力,从而有助于制定应对措施。 201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启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0〕2350号),要求各地制定工作计划和编制方案,组织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贵州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先后编制了2005年、2010年、2012年和2014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并部署开展各市(州、贵安新区)层面的温室气体清单(2010、2015年)工作。 2018年2月,黔东南州提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7%,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取得明显成效,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的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以低碳清洁型、循环高效型、生态利用型、环境治理型产业(以下简称绿色经济“四型”产业)为重点的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8年8月,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进行“2010年、2015年黔东南州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的编制工作。清单编制小组在充分的数据调研和研讨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州属各委办局、省发改委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本报告终稿。 黔东南州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以《贵州省市(州)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市(州)指南》)、国家发改委《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了国家发改委气候司《低碳发展及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培训教材》,涵盖了《市(州)指南》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5个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经研究得到: 2010年,黔东南州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230.3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扣除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的696.89万吨二氧化碳碳汇吸收量后,2010年黔东南州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533.4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15年,黔东南州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2668.9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扣除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的942.86万吨二氧化碳碳汇吸收量后,2015年黔东南州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726.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2018年9月,《2010年、2015年黔东南州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通过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审核认定:项目承担单位对黔东南州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5个领域的活动水平数据进行了详细的收集和核实,数据来源可靠;排放因子选取合理;清单报告格式规范,内容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