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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1073]沙丁胺醇定量HFA气雾剂

交易价格: 面议

所属行业: 新剂型及制剂

类型: 非专利

交易方式: 资料待完善

联系人:

所在地:

服务承诺
产权明晰
资料保密
对所交付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
如实描述

技术详细介绍

目前中国气雾剂厂商生产的治疗哮喘的药物均为氟利昂(CFC)抛射剂气雾剂。这类气雾剂,具有较强地破坏臭氧层,污染环境等负作用。发达国家早在2000年就全面禁止使用CFC作药物抛射剂,我国本2010年全面禁用,但由于受技术和法规方面的影响,至今仍然没有相应的非氟利昂气雾剂获得批准,使得中国每年必须向国际环境合约组织申请氟利昂的配额。因此,开发以非氟利昂为抛射剂的药物肺部传送的核心技术对中国制药产业在这一领域的竞争有着重大影响。而在这个领域产品开发成功,有利于中国摆脱必须使用氟利昂抛射剂的外交窘境。我们的核心技术人员已成功利用微粉化技术来开发非氟利昂气雾剂.非氟利昂气雾剂每揿的药量变化小于15%,达到美国FDA的标准。产生的颗粒适于肺部药物的传送。粒度约在2微米左右,90%的颗粒小于5微米。在2年有效期内,药物传送系统能保持药物的均匀性和传送的一致性。目前国内市场上主要哮喘药物来自于葛兰素史克和阿斯利康,这两家占据我国大部分市场,其中喷雾剂市场为90%。因此,掌握药物肺部传送的核心技术对中国制药产业在这一领域的竞争有重大影响。通过检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资料库,还没有发现有国内厂商的HFA气雾剂被批准上市。 市场需求分析: 该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中国哮喘病患者保守估计逾5000万,在我国治疗哮喘药物有很广阔市场。我国药品销售总额中呼吸系统药品占4.3%,销售总额为50亿人民币,其中哮喘疾病占到45%,约为22亿人民币。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年均每个哮喘病患者年医疗费用高达2000元以上。以全国1500万人次患者计算,即使只能达到10%的治疗率,我国每年的哮喘病医疗费用也可达30亿元人民币。 合作方式:共同研发,委托研发或技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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