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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1523]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路径的研究

交易价格: 面议

所属行业: 软件

类型: 非专利

交易方式: 资料待完善

联系人:

所在地:

服务承诺
产权明晰
资料保密
对所交付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
如实描述

技术详细介绍

为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节能减排工作,挖掘公共建筑节能潜力,促进碳排放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在公共建筑节能领域应用,完成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任务,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 号)及《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实施方案》定制的《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深建节能[2012]107 号),其工作目标为在2012 年~2013 年,对高能耗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和优化运行,改造项目折算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5 万平方米。文件中明确提出,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政府投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由此可见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视以及推广决心。本课题针对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广路径进行研究,旨在提高政府及公众对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重视,为该模式在我国的推广提供理论基础,实现建筑节能市场从“追求能效”到“追求总量控制”的转型,同时有利于推动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整体全面发展。 随着国家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省级和城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立起来,基于对大量建筑的分项能耗以及总能耗的监测,政府实现了能耗的宏观调控并制定了节能激励政策。大型公共建筑具有面积大、设备多、控制较复杂等特点,而现场很少有全职的能源管理人员,且能源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用能系统的调控大多停留在设备正常启停操作层面,想要复杂的用能系统具备高效节能的运行控制,必须要有“全局观念”,以整个用能系统的能耗最低、能效最高为目的,由专业节能公司提供技术与管理上的配套服务,打破目前物业公司节能运营管理仅仅停留在单一设备层面的现状,从而实现建筑节能市场从“追求能效”到“追求总量控制”的转变。 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基于能源市场的需求,从托管行业独立出来的能源消费托管服务的节能新机制,节能服务公司针对用能企业,对用能设备的运行维护、用能方式管理、现场能源管理人员管理、政府节能考核等进行全面承包,并提供技术与管理上的配套服务,进而达到节能和节约能源费用的目的。 该模式的“承包”方式大大降低了用能单位在运营管理方面的投入,具有“可持续性”和“追求总量控制”的特点,尤其适用于公共建筑节能领域,可显著降低企业整体用能成本,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但是,目前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市场份额非常低,不到10%,没有受到应有重视;国家在推广的过程中主要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针对能源托管型项目的激励与优惠政策非常少。为了满足节能市场对技术需求的多样化,让用能单位能够选择最适合的服务方式,实现建筑节能市场从“追求能效”到“追求总量控制”的转型,本课题展开对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路径的研究,使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全面成为推进“十三五”规划节能减排工作的“绿色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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