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
所在地:
该项目是山西省科技厅1996年下达的农业攻关项目,编号961024,主要针对梅花鹿再生茸发生率低、产量少、质量差等问题,根据鹿茸生长机理,通过药物筛选、剂型选择、连续多年规范的动物试验和扩大试验,筛选出促进梅花鹿再生茸生长的最佳药物和剂型,研制成的产品生产工艺成熟,质量稳定,使用方便,增产效果明显。为了使产品在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还深入研究了注射时间、鹿龄与再生茸产量和质量的相关性,以及药物对第二年鹿茸生长的影响。并且通过扩大试验,研究了不同饲养管理条件下的增产效果。另外还将产品应用于促进梅花鹿头茬茸的生长上,取得了明显的增产增收效果。本产品可使梅花鹿100%长出再生茸,平均鲜重可达236.5克,较空白对照组(60.0克)增长2.94倍,再生二杠茸成型率平均达40.1%,增产效果明显,尤其是5~8锯龄的梅花鹿使用后再生茸鲜重高达338.5克,再生二杠茸成型率高达75.9%,而且茸质好,骨化程度低。在头茬茸主枝分第二枝前后使用,可使头茬茸平均产量提高0.5公斤,再生茸发生率达到62.5%,分别比对照空白组提高29.3%和22.0%,而且主枝加长,茸头饱满,品质等级也得到改善,显著增加了鹿茸的产值。 给药的时间、鹿龄与再生茸的产量呈负中等直线相关,相关系数为-0.580和-0.625,为生产应用提供了确切的指导,即5~8龄非种用梅花鹿公鹿在6月22~24日前使用效果最佳,建议种公鹿忌用,十二龄以上公鹿不必使用。该项目主要创新点:1、在鹿科动物试验中,采用随机单位组试验设计,提高了梅花鹿试验的精确性;2、在再生茸增产技术中,揭示了给药时间、鹿的年龄与再生茸产量均呈负中等直线相关;3、将抗雄性激素类药物应用于促进梅花鹿头茬茸与再生茸生长,并取得显著的增产效果,改善了茸质,提高了产品等级。该研究的成功用事实进一步证明鹿茸生长受雄性激素调控的理论。通过跨地域、累计近万头应用的成功,进一步说明该项目试验设计合理,试验条件具有代表性,整体技术成熟,可在全国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