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骨”为猪科动物猪 Sus scrofa domestica Brisson的干燥骨骼。宰杀后,水煮,剔除残肉及砸碎后去除骨髓,烘干。“猪骨”具有壮骨。用于骨折,筋骨痰软。《中药大辞典》收载了猪骨,具有止渴,补虚,解毒作用。我省生产企业为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成方制剂骨折挫伤胶囊的主要原料之一,骨折挫伤胶囊收载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猪骨被列入《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成方制剂中本版药典未收载的药材和饮片项下,属于品种倒挂。现有《湖南省中药材标准》2009年版、《黑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1年版收录该药材,但标准中仅有性状描述。在经过药厂使用调研时,发现企业收购的猪骨为猪腿骨,因其他排骨等均作为食材销售,处方的猪骨用来提取猪骨胶,猪腿骨提取胶的提取率高。 本标准起草小组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收集猪骨药材,并聘请专家对原动物进行基源鉴定,同时针对药用部位进行净制及干燥,制定了完善的猪骨质量标准。在查阅大量资料的基础上,针对药材名称、来源、性状、薄层色谱鉴别、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量、浸出物及含量测定等项目进行了研究,最终确定将性状、显微鉴别、水分、浸出物列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