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03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四二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在其已经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我局同意注销合肥市平海华一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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