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欢迎来到天长市科技大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1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2月22日


附件1: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pdf

最新科技政策

Copyright  ©  2019    天长市科技大市场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高新区经三路

皖ICP备2023004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