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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第43号令

发布日期:2021-06-17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6月12日




附件1:《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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