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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0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7月2日


附件1: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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