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欢迎来到天长市科技大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关于开展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9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各有关单位:

  落实《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科技部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已开通运行。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成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或开展需要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的,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平台登录账号为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

  技术支持:010—58882999。

  科技部监督司

  2024年1月8日

最新科技政策

Copyright  ©  2019    天长市科技大市场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高新区经三路

皖ICP备2023004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