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欢迎来到天长市科技大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2       发布单位: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天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滁州高新区: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司法局在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200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止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清理,市政府决定继续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169件(含修13件),宣布废止29件,失效8件。现将《关于公布<天长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天政〔2008 〕33号)等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市政府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市政府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应予废止的文件.png

二、已经失效的文件.jpg

三、需要修改的文件.png

四、应予保留继续实施的文件 .png


最新科技政策

Copyright  ©  2019    天长市科技大市场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高新区经三路

皖ICP备2023004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