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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发布单位: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滁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滁州市科学技术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2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滁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在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部署要求,坚持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并进方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重点内容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纳入各级“十四五”科技专项规划。落实“四个不摘”,在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分类做好统筹衔接,及时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监测,落实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二)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消费扶贫“十二个一批”活动等,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大力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稳岗拓岗跟进就业服务。

  (三)推进乡村振兴创新载体建设。发挥创新载体培育孵化新动能的优势,持续推进安徽滁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徽小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天长、明光两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形成食品(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育种、水产养殖、现代园艺、休闲农业集聚地,推动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2021年支持来安、琅琊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四)引导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健全和完善市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机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措施。探索拓宽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创新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组建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和具体政策和举措。各县(市、区)应成立县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具体指导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和协调特派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21年计划选派1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全年开展技术服务培训1000余人(次)。

  (五)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科技专项项目。各县(市、区)科技局要主动开展乡村振兴科技项目培育,聚焦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科技需求,支持本地具备法人资质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成果的熟化和示范推广,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村(含脱贫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计划实施乡村振兴项目5项,资金100万元。

  (六)着力培育科技致富带头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努力培育一批依靠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通直播的能人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通过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最大限度地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有效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

  三、强化工作举措

  (一)全面细化分解任务。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限期落实。

  (二)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现场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抓落实的主体作用,对上级督查和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研判,采取过硬举措,及时予以解决。

  (三)纳入年度考核。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创新意识强完成任务突出的县(市、区)科技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予以问责。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在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统筹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强化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面为主,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挖掘报送科技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属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建设

拟派科技特派员人数(人)

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个)

计划实用技术普及培训(人、次)

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拟安排乡村振兴项目(项)

拟安排资金数(万元)

省级

市级

县级

小计

现有数

拟申
报数

现有数

拟申报数

省级

市级

县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小计

1

琅琊区


5

3

8

4

1

100


1

1



15



15

2

南谯区


5

3

8

3

1

100



1



15



15

3

天长市


10

4

14

3

1

150

1


1



15



15

4

定远县

15

10

12

37

3

1

200

1


1

1

1

25

20

10 

55

5

凤阳县


10

10

20

3

1

200

1


1

1

1 

15

20

10 

45

6

明光市


10

5

15

2

1

200

1


1

1

1 

15

20

10 

45

7

全椒县


5

4

9

3

1

200



1

1

1 

15

20

10 

45

8

来安县


10

5

15

3

1

200


1

1

1

1 

15

20

10 

45

合计

15

65

46

126

24

8

1350

4

2

8

5

5 

130

100

50 

280



附件1:滁科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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